《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全文)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17号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04年9月1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收费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本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
第四条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公路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设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六条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非法收取或者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或者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都有权向交通、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查处;无权查处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查处的部门。受理的部门必须自收到举报或者移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查处。
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挤占、挪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第二章 收费公路建设和收费站的设置
第九条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发展规划,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以下简称政府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经营性公路),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本文共有 5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全文)-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全文)
- tag: 暂无联系方式 法律法规,驾照法规,交通法规考试题,交通法规知识,驾照考试 - 法律法规
网友评论>>
栏目分类
法律法规 推荐
-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
- · 关于车辆购置税的几点说明
-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
- · 让律师告诉您——交通事故后如何依法维权
- · 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报废)业务?
- ·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细则全文
- · 机动车转移登记流程
- ·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一章 总则
- ·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二章 注册登记
- ·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三章 过户登记
- ·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四章 转出登记和转入登记
- ·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五章 变更登记
- ·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章 抵押登记
- ·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七章 停驶、复驶和临时入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
- · 车辆保险中不容忽视的四个附加险种
- · 了解一下车辆涉水险
-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调查
-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处罚执行
-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损害赔偿调解
-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章 涉外交通事故
-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其他规定
-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附则
-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
-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
-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